我国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大多用于企业资产收购转让、出资入股等投融资经济活动。目前知识产权评估绝大多数采用收益法,提成率与折现率是收益法评估中的关键要素;成本法的适用需结合知识产权类型及具体应用场景;实物期权法可以在特定条件下适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需基于对各类型知识产权内涵的深刻理解,并灵活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及可获得的信息资料。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与社会投资融资活动之间的联系愈发密切,知识产权评估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愈发重要。笔者对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已呈现的如下特点进行总结,并对未来的发展提出一些想法。
首先,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需基于对各类型知识产权内涵的深刻理解。目前的评估实践中,已经做到区分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选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例如,对于尚处于研发期间的专有技术,即实验室成果或小试成果,考虑专有技术在小试期没有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未来收益的预测不确定因素较多,难以运用收益法反映无形资产未来获利能力,故一般采用成本法,而对进入工业化阶段的技术采用收益法。又例如,对于一般在使用中的商标采用收益法,对于防御性商标采用成本法进行估值等。
第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需结合各种影响因素及可获得的参数。例如,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需要根据行业、规模等多方面因素的变化而对折现率进行调整,从而避免收益法价值评估的计算偏差。又例如,对于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但且具备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的案例,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此外,实物期权法作为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传统三种方法的有益补充,是一种新方法和新思路,如何将其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合理确定各参数仍必须进行研究。
第三,还必须看到的是,我国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乃至整个知识产权金融层面,仍有许多基础设施亟待完善。例如,现有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尚不发达,导致市场上可比案例较少、评估可信度存疑,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无法和土地、建筑物等有形资产相提并论,更造成市场法实质上难以运用,也进一步影响了知识产权价值的被认可度,影响了知识产权投融资业务的快速发展。尤其针对知识产权投融资活动后端的资产处置环节,处置渠道不通畅、资产变现难目前仍然是影响知识产权运营与投融资活动做大做强的最主要难题。知识产权空有估值,难有变现价值的情形还需要社会各界予以努力共同解决。
因此,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在上市公司资产收购、对外投资、并购重组等众多业务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之一。要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知识成果的有效运用,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与产业化,就必须解决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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